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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作者:admin    点击数:0    发布时间:2017-03-02 09:54:07

                     关于做好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

  2017年寒假,为进一步大力推进高校实践育人工作,我校按照省委教育工委等部门《河北省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体验省情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以“行走基层躬身实践·激扬青春助力发展”为主题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为了及时总结工作、宣传成果,同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加强对活动的有效评价,现将实践活动总结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成果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总结,按质、按量、按期统一上报各类实践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以申报时的实践情况汇总表为依据,总结本单位社会实践总体完成情况及活动开展特色,并完成工作总结报告(3000字以内),上交校团委。

  2.各学院认真收集汇总各专项实践活动成果:

  “调研河北”专项计划需提交:调研报告(电子版,不少于8000字)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微博截图等佐证材料;

  “寻访家乡”专项计划需提交:“民生民情调研报告”或“文化发展调研报告”(电子版,5000字以上)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微博截图等佐证材料;

  “就业拓展”专项计划需提交:《企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情况调查表》或《个人实习见习情况登记表》(纸质版);

  “爱校荣校”专项计划需提交:“杰出校友生涯传记”(电子版,3000字以上)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微博截图等佐证材料;

  “十天共读”专项计划需提交:线上书评心得原文(电子版,2000字以上)以及线上成果截图。

  3.各学院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学生社会实践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凡是提交有效实践成果的可计入第二课堂学分0.5分;获得校级先进个人的可计入第二课堂学分1分。

  4.所有实践成果(电子版)分类汇总后注明“某学院社会实践成果汇总”,请于3月1日之前发送至社会实践邮箱(hbsdshsj@163.com);压缩包中应按各类专项实践成果分类清晰,每一类实践成果文件夹中应以团支部为单位汇总具体文字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

二、评优表彰

  1.寒假社会实践先进集体(3—4个)

  评选要求:由校团委根据各学院上报各类实践成果质量和数量进行总体鉴定和评审。

  2.寒假社会实践优秀调研报告(10篇)

  评选要求:调研报告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社会意义;活动被校级及以上媒体予以报道,引起较大反响的可优先考虑;被评选为优秀调研报告的,可直接获得2017年“挑战杯”校内补充立项资格。由校团委根据上交调研报告的质量进行总体鉴定和评审。

  3.寒假社会实践优秀指导老师(若干名)

  评选要求:亲自参与并指导学生或团队开展实践活动,并取得良好实践效果;各学院推荐申报,并填写相应申报表。

  4.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若干名)

  评选要求:各基层团委、团总支按照各专项实践活动中上报有效实践成果总人数的5%评选“先进个人”,并填写相应申报表。

  5.各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和“先进个人”申报表请于3月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hbsdshsj@163.com,并注明“某学院申报表汇总”,同时将加盖院团委公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办公室(师生活动中心B310)。

附件1:2017年寒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2:2017年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申报表

 

校团委

2017年2月22日

(编辑:共青团传媒中心网站部 徐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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